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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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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16-00222 [ 主题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9-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16〕166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时间: 2016-09-13 14:35

汉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列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以汉江产业园铺镇工业园区为基础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077平方公里。
  三、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航空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
  四、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跨越发展;加强军民融合,探索军民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新模式;坚持土地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打造新型城区。
  五、你市要切实加强对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促其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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